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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录取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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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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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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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请留意研究生院网页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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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学院、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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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留基委录取学生领录取材料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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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录取通知书及录取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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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基金委网页发布录取名单,并下发正式通知至国际处及研究生院,国际处及研究生院报档案馆/保卫处,并通知相关录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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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家留基委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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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6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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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出国留学人员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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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提取保证金证明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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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留学人员资助证明(2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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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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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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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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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自行申领因私护照(确保回国时护照有效期至少应还有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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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本科生)申请护照审批表”(保卫处OA网站,相关表格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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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所、户政科、户籍所在地出入境管理部门(在校集体户口,在北京市海淀区公安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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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提交相关材料,办理“同意派出函”、“在学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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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填写并打印“出国留学人员基本信息表”(www.cs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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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处(同意派出函) 研究生院(在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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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外方正式邀请函或入学通知书(复印件或传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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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留基委“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和“留学人员资助证明”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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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出访美国者:DS-2019表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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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经济担保(如需与国际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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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办理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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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国所需材料不同,以有关国家使领馆最新通知为准,也可参阅留服中心网站,www.cscs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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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国使领馆。教育部出国留学服务中心可代办部分国家的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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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办理离校、户籍、档案等手续/缴纳保证金、办理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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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校:办理离校循环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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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及校各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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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办理公证、缴纳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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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长安公证处、留学基金委(中国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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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将一份公证书交至国际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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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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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订购机票、领取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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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签证后,订购机票、领取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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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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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学习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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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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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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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报到手续(抵达所在国后十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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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留基委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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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辖属中国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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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家各公派留学人员报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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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接受使领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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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学期汇报学习进展填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学习、研修情况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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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师、院系所、国际处、使领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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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回国办理返程机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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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国行程提前通知使领馆购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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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领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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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办理延期、提前回国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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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北京科技大学公派留学申请延期/缩短留学期限申请表”国际处网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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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处、使领馆、国家留学基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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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校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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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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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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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返校报到申请复学(回国两周内务必完成。特殊原因电话报告,补办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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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护照原件及复印件(护照第一页、出入境日期记录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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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处(回国情况证明) 留学基金委(保证金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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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外方导师签字的《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学习、研修情况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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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回国报到提取保证金证明表”(按要求备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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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返校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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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课程完成情况,须在学习期满回国后参加论文答辩与申请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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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所、研究生部各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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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国家公派留学项目详情见国家留基委网页www.csc.edu.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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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为方便联系,国际处设有专门邮箱xfduanlily@gmail.com,进行对外联络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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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部门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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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培养办: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院,电话:62332452 赵老师,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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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处:北京科技大学旧留学生楼111 电话:62332541 段老师 xfduanlily@gmail.com http://oice.ustb.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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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科:学校后勤小楼 电话:62332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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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基金委:北京市车公庄大街9号A3楼13层(10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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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公安局: 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15号 82519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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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出国人员留学服务中心:北京语言文化大学院内 电话:8236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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