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的工作计划,2022年度促进与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及拉美地区科研合作与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申报工作正式启动
根据相关要求,现开展我校相关项目申报和遴选推荐工作。具体如下:
一、项目申报要求
1.项目面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及科研院所实施。
2.申报项目应聚焦科研合作与高层次人才培养,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体现申报单位学科优势与特色,能够对相关领域的国际化发展起到推动示范作用。
3.申报范围面向理、工、农、医及上述学科的交叉领域;每单位(校)每年可申报1项,资助额度约人民币10-15万元。
4.申报项目的国外合作机构应为世界一流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实验室,或在双方合作领域具有较强优势的单位。
申报时中外合作机构应签有尚在有效期内且与项目直接相关的合作协议。
5.鼓励各单位多方筹集配套资金,如有除本项目外的其他国内外资金来源或确定的资金分担机制,亦请在申请材料中详细说明。
二、申报材料
1.《项目申请书》(加盖公章)
2.合作协议(中/外文)
3.其他支撑材料
注:纸质材料需胶装,材料一式4份
三、新项目申报流程
1.9月15日前,有意向申报单位提交项目申报材料(无需胶装,项目基本信息推荐意见栏加盖学院公章)至国际处学生交流项目办公室(117室)
2.9月16日前,校内专家评审(如申报项目超过一项),提出修改意见。
3.9月20日上午11点前,筛选项目提交最终版申报材料(需胶装),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4.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向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提交资助项目及资助额度建议,经审批后,于次年2月底前将立项通知发至有关单位。
四、其他说明及联系方式
1.请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查阅项目管理与资金使用办法详情https://www.csc.edu.cn/article/2372
2.校内申报联系方式:国际处 张天问 62333799
3.基金委联系方式:张倬铭 66093558